视听法
(一)视听法及其理论基础
1.定义:视听法(audio visual approach),也叫“圣克卢法”, 来源于直接法和听说法,它是在听说法的基础上,利用视听结合手段而形成的一种教学法,强调在一定情境中听觉感知(录音)与视觉(图片影视)感知相结合。
2.产生时间、背景: 20世纪50年代产生于法国。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迅速发展,把广播、电影、幻灯、录像、录音等广泛运用于外语教学领域,即运用声、光、电等现代化设备,使语言与形象结合起来,建立起外语与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,视觉感受和听觉感受相结合。
3.代表人物:古布里纳、古根汉
4. 理论基础:
视听法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现代语言学和心理学之上的。
语言学基础是结构主义语言学。
心理学基础是现代心理学家提出的“言语交际过程是编码和译码传递信息的活动过程”理论以及行为主义心理学。
5.教学过程:
一般分为四个步骤,即感知、理解、练习和活用。
(二)视听法的主要特征
视听法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。
(1)语言和情景紧密结合。除重视听说外,还强调“看”,即看画面或情景,学生一边看画面,一边练习听说,身临其境地学习外语,把看到的情景和听到的声音自然地联系起来,印象深刻。
(2)重视口语教学,认为口语是教学的基础。
(3)重视句型教学,强调通过情景操练句型,使学生掌握在一定场合常用的成套生活用语。
(4)日常生活情景对话是教学的中心。从日常生活情景需要出发,选择安排语言材料,比听说法更能符合学生言语交际的需要。
(5)排除母语和文字作为中介,直接用外语进行释义和练习。
(三)视听法评价
1. 主要优点:
① 调动了多种感官的功能,有利于培养语感;
② 直接建立外语和客观事物的直接联系,有利于培养学生用外语思维的能力。
2.缺点:
①过分强调整体结构,忽视语言分析、讲解和训练,有碍于理解和运用外语;②忽视书面语的作用,人为地割断了口语和书面语之间的联系。
(四)历史意义:
视听法继承并发扬了直接法和听说法的长处,最大的贡献在于它广泛地运用声、光、电等现代化设备,使语言和形象紧密结合,在情景中整体感知语言的声音和结构。视听法在初创时是法国对外国成年人进行短期速成教学的一种方法,在欧洲大陆的一些国家得到推广和应用,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第二语言教学法。20世纪60年代中期,中法建交,视听法开始传入我国。英语教学中运用视听法的典型教材如《新概念英语》(New Concept English)在70年代后期也开始被我国采用,并对我国的英语教学和学习产生了广泛的影响。
视听法的教程包括教室教学和实验室作业,没有家庭作业。教学按以下方式进行:连续三次放映对话片并伴放声音注释。第一次介绍主题;第二次讲解;第三次复习;第四次放映对话片而不伴放声音注释,由学生进行讲解。此后即进行简短的对话操练,以应用本课的词汇和语法材料。教学的最后阶段是语音练习。内容是对口头言语的体裁、节奏、句型进行操练。操练中要求从含义单位中领会言语的语音,即不脱离语流操练语音。《走遍美国》是典型的听说法教材。
视听结合的方法比单纯依靠听觉或视觉来理解、记忆和储存的语言材料要多得多。视觉形象为学生提供形象思维的条件,促使学生自然和牢固地掌握外语。
听觉形象有助于学生养成正确的语音、语调、节奏及遣词造句的能力。
视听法的缺点是过于重视语言形式,忽视交际能力的培养,过分强调整体结构,忽视语言分析、讲解和训练。虽然其以情景为线索来选择和安排语言材料,但由于情景的设计常常是虚构的,因而情境中的话语并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语言交际的实际需要。